当前位置:新笔趣阁>都市小说>我在阴间有家店> 第十一章 交易奖励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十一章 交易奖励(1 / 2)

根据华夏国《刑法》的规定,十四周岁以下为完全无刑事能力!法律明确规定,十四周岁以下不论犯什么罪一律都不能处以刑罚!

看着眼前小男孩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陈文突然说不出话来,没错,去年他犯案的时候还不满14周岁!难怪他无所畏惧,难怪他一直在挑衅!因为法律根本就不能制裁他!

“任西怎么会答应帮你。”陈文一瞬间哑了嗓子,话里面他已经认定了眼前的小男孩才是主犯而不单纯是什么处理后事的帮凶。

“没有啊,不是任西帮我,而是我帮他。”小男孩很认真的说道。

“不,他一定不是主犯,尽管杀人是他做的,可这个案子一定是你要他做的。”陈文此时根本不会再相信眼前这个小孩所说,这件事一定是他指使任西做的,与其说他是帮凶不如说任西才是帮凶!

“如果我是主犯那么我虽然不用坐牢但可能会被进行社会矫正,如果我是从犯那么我只会被教育警告,让监护人严加看管。”小男孩一字一字地说道。

在华夏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实际上并没有成套的完善体系,通常性质比较恶劣严重的可能会被进行强制性社区矫正,如少管所等,至于不怎么恶劣的例如盗窃、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等则根本不会进行任何实质意义上的惩罚。像这种帮助罪犯隐藏证据的行为自然属于并不太恶劣的范围。

“你居然连这点都想到了。”陈文有些苦涩,他没想到最后面对的真凶居然是这样的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在一开始就想到了可能的所有后果,他根本毫不惧怕。

此时的赵队也脸色铁青,他在公安这么多年,这样的凶手也是第一次碰到。以前不是没遇到过未成年人犯罪,可那都是一时冲动犯下的,被抓之后一个个都痛哭流涕非常后悔。

眼前这个叫做宋维庭的小男孩彻底让他十几年的从警经验被踩进了尘土里,饶是他见多了形形色色的人可也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怪物。

“你不怕事情曝光以后这城市再没有你的容身之地?你要知道法律不能制裁你但社会有很多办法。”赵队咬着牙显得异常愤怒。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封存犯罪记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案件审理不得公开。”小男孩显然想到了这点,“而且,我根本不是犯罪,侦查阶段都不应该存在我的记录。”

赵队一窒,小男孩说的一点都没错,这个孩子犯下此种罪行但实际上对自己的影响却微乎其微,他的档案里不会有任何记录,他的周围也极少会有人知道此事。

“其实我只需要改了名字换一所学校,就能开始完全崭新的生活,甚至不用担心有警察冒着被开除的危险暴露我。”难以想象这番话会从一个初中生小孩口中说出,他几乎计算了所有的可能,没有任何疏忽。

陈文心中一阵酸涩,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初中生说的都对,法律不能制裁他,反而在保护他,保护他日后能够和正常人一模一样。

至于死者?呵呵……陈文想到满国建的样子突然涌上一股怒意,他盯着小男孩:“你信不信我……”

话还没说完小男孩笑了:“叔叔,我突然想起来,每次周末回家都会看到你来接陈影,你是她的哥哥吧。”

陈文愣住了,一股冲天的恨意涌来:“你敢威胁我!”这个小男孩居然用自己最宝贵的妹妹威胁自己!你在找死!

这时赵队突然伸手拦在了陈文眼前:“冷静一点。”尽管同样无比厌恶眼前这个小男孩,但赵队身为警察还是很快冷静了下来,他看向小男孩。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