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言情小说>覆手> 第三百零一章 三基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三百零一章 三基(1 / 2)

整整二十天!虽然外包,高山律师所四名律师还是忙碌了二十天终于弄好了合同,其中曹云在瑞士就住了五天,更要命是,为了住这五天的签证,更是劳心劳神。

商务合同真的有那么复杂吗?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统筹式,一种是独()立式。以比较简单的租赁合同来说,一条街的商户他们使用的合同基本是同款合同,除了位置,租金,业主名字选填外,条款细节是完全一样的。这种合同只要复印,而后选填就可以了。还有一种没有可借鉴和抄袭的合同,这类合同多是商务合同,由于生意不同,公司规模不同,借鉴成熟合同的空间较小。

如果是跨国合同,还有两国语言上的用词,还必须审核是否符合对方国家法律。一旦有一方对用词提出疑议,就必须进行修改或者说明,同时还要让另外一方接受修改和说明。

相对的,律师费却只有一百万,一百万在行内来说可以算是天价,但是曹云发誓,以后这种委托,五百万也不接。别说是孙雪衣,就是天王老子都不接。

在休息数天后,云隐接手的涉嫌过失致人重伤案子终于开庭了,

这次云隐表现的不错,云隐对监护人发动了全面攻击,提出了大量的质问。比如:成年人会如同伤者小孩那么干吗?监护人当时在做什么?

最终,法庭裁定,工业氧气瓶立放,并且无人看管,店老板有责任。监护人未尽监护义务,负有责任。最终判定店主其为30%的责任,监护人负有70%的责任。按照责任划分,如果店主要坐牢,那监护人也要坐牢。所以最终法官裁定,店主过失致人重伤罪罪名不成立。

法不容情,在审判结束后,作为临时监护人也就是孩子奶奶肯定更为自责和伤心,但是法律不会因为你的愧疚、你的损失而否决你的罪名。不过在现实操作中,监护人失职导致悲剧发生,监护人通常不被追责。

这算是云隐打赢的第一场官司,云隐请客,吃饭唱歌一条龙。

当准备唱歌的时候,曹云就约上了叶澜,节约时间。平时曹云没空应付叶澜,即使有空,曹云更喜欢做一些自己开心的事。诸如拜访云飞扬,诸如唱歌,就是打一个电话的事。再说,孙雪衣已经把五百万给叶澜了,叶澜怎么一点还钱的意思都没有。

叶澜:“我不知道卡号,十天半个月见一次面,你作为男朋友,你好意思?”

曹云:“两百万进律师所账户,不是我私人账户,否则涉嫌逃税。明后天看有没空,我把你家房子过户给你。”

“不对哦。”

曹云疑问:“怎么不对。”

叶澜:“你房子是两百万,对吧?我应该给你四百万买回来。加上两百万的律师费和与孙雪衣委托费,我需要六百万,不是四百万。”

曹云不耐烦道:“你卡里不是还有三十来万吗?三百三十万拿走。”

叶澜抓狂:“你一分钱都不留给我?”

曹云怒:“这还便宜了七十万,你还想怎样?”包厢音乐声太大,两人被声音带节奏,快吼起来了。实际上两人是很理性的对话……貌似很理性。

好像很有道理。叶澜想了好一会:“行吧……你们律师所缺人吗?”

“不缺。”缺也不找你,你倒贴都不找你。

“好吧,明天我给你电话。”

曹云眼睛一亮:“你完全可以写借条,三百三十万把房子买回去之后,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借七十万还给我。”

叶澜看了曹云五秒有余,突然暴起,将曹云摁在沙发上一顿粉拳。一首歌恰巧结束,大家一起看向角落这对‘情侣’。

叶澜梳理下头发,有点气喘指沙发上曹云:“忍你很久了你知道吗?……你们看什么看,没听说过野蛮女友吗?唱你们歌!”提包走人。

“没事吧?”魏君距离曹云最近。

“有点晕。”叶澜用身体压住曹云脑袋,对曹云胸膛和小腹一阵捶打,也没有太用力。曹云的晕纯粹是有些缺氧。曹云盘算,可以告叶澜吗?貌似胜算不大,因为自己是叶澜的‘男朋友’,这种案子法院一般不会受理。而且没外伤,索赔的依据不足。

……

第二天,曹云通过魏君催债叶澜,去办理了房产交易手续。下午曹云,参加了太阳公司,也就是孙雪衣新公司的开业典礼。来的人很多,都是商界大亨,大家更愿意相信不是银河成就孙雪衣,是孙雪衣带领银河走向现在的巅峰。

孙地正式接手银河集团董事长职务,雇佣了国际著名CEO为银河集团总裁,按部就班,银河集团作为已经上了轨道的企业,孙地要创业有难度,但是有守成还是没有问题的。

此事对曹云的影响有两点,第一点是曹云上升到了上流社会的边缘,不仅是孙雪衣,曹云接受孙海的委托,通过孙雪衣接触到很多商界名流,加上他本身有能力,未来在东唐的发展潜力是非常大的。第二点当然是再也不接商务合同,不过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时候必须接。于是曹云说服高山杏和唐开律师所签订了外包协议。

且不说白茹和叶乐的事完全没有后文。在孙海的安排下,死神是不是也没有后文了呢?

警方为了抓捕死神,用尽解数。王紫之死给警方带来了一个契机,王紫似乎早想过崔茜有可能攻击自己,于是在自己别墅安装了不少摄像头。警方在东唐大学的帮助下,技术人员通过几十台监控、摄像头,甚至是车载摄像头提供的视频,模拟出了射杀王紫的子弹飞行弹道。并且锁定了外区周边一栋十二层高的楼房。

这栋楼是一家集餐饮、住宿、娱乐为一体的俄人酒店,顶层十二层是搏击俱乐部,是俄人开设的俱乐部,只接收俄人为会员。案发当天下午三点到六点之间,搏击俱乐部有两场比赛,当天宾客会员人数超过百人,多数人是来享受伏特加。

搏击俱乐部有一个堆积杂务的仓库,警方在仓库窗户边缘提取了硝烟残留,基本确定,杀害王紫的凶手就是从这个位置向王紫射击。

根据当天电梯监控,酒店外的监控,警方锁定了三名嫌疑人,这三名嫌疑人都具备携带武器的可能,最巧的是,他们三人到东唐的时间最长的是一个半月,最短的是二十天。

其中有一位嫌犯叫斯基,其父亲算是一名权贵,在打听询问之后,其父亲联系上了曹云。曹云说明自己要价比较高,具体多少钱,他了解案情之后才能出价。斯基父亲表示没有问题。

这反倒让曹云感觉有点问题,东唐百万律师,自己算是独一号。诸如令狐兰这些名律师,他们几十万也是会接的,甚至几万的案子,因为案子的特殊性也不是不能考虑。

同时,搜查一课正在对三人进行全面调查,不仅调查他们在东唐时候的行为举止,并且还派遣人员前往俄国摸底。

三名嫌疑人分别是斯基,二基和三基,这三人年纪在三十四到三十八之间,都有从戎历史。其中斯基是一名战车狙击手。战车主要指装甲运兵车,在行进过程中,除了可能遭遇空袭,炮袭等远距离攻击外。单兵反坦也是威胁战车的原因之一。战车狙击手由此而生。他们的工作是在战车行进中,侦查地形和发现隐患,攻击靠近战车的敌对人员。因此对他们的要求很高。要求首先发现,快速击毙,简而言之,稳准狠,否则一车人都可能报销。

不过虽然也被称呼为狙击手,但是和传统意义上的狙击手是完全不同的,就从戎经验来看,斯基做不到死神能做的事。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