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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火炽局(1 / 2)

张国忠腿肚子当场就朝前了,这可是初恋啊!“操他妈了个x的李树林,老子今天砍死你!!!”张国忠一边带着半哭腔叫唤,一边奔厨房拿菜刀,法律意识再强烈,人心必经还是肉长的,这张国忠20出头,也是个热血青年,受过多年革命教育的他,虽然昨天晚上还觉得李树林应该教给公安局,但现在已经完全丧失理智了,一心只想拿刀剁了李树林。

“幸…幸亏发现的…发现的早,已经救过来了…”上气不接下气的李二贵这时才磕磕巴巴说出下半段。

李二丫睁开眼睛,看见张国忠就坐在旁边,哇的一声扑进张国忠怀里哭开了,也不管李队长和马真人就在旁边了。

在思想象对保守的农村,这大闺女要是碰上这种事,没有意外的话是不容易往外嫁了,即使能嫁出去,八成也得找个歪瓜裂枣,还要面对村里人大半辈子的闲话。然而,在这个世界上,意外总是有的,李二丫的意外,就是张国忠。

张国忠是受过革命教育的人,对这方面看的并不像农村人那么重,而且马真人私下跟他说过,出事当天晚上,李二丫正在月经期,仅是破身,并不会怀孕。张国忠深深知道,这个善良的农村姑娘此时最需要的,就是自己。

把李树林移交给派出所的同志后(那个年代,强*奸罪是仅次于反革命、贪污和杀人的重罪,估计李树林不是死刑就是20年有期,至少到改革开放是不会出来骚扰了。),经过李队长说媒(虽说早就认识了,但还是得有个说媒的,这种传统礼节当时在城市里也很盛行,当时自由恋爱已经有所萌芽,但大部分的婚姻还是象征性的需要一层中介关系,农村叫“说媒”,城市叫“介绍人”。),李二丫就算许给张国忠了,张国忠自己也挺美,李二丫能干活会做饭,长的还不错,是自己喜欢的类型,还图什么呢?

马真人亲自给张国忠挑了个黄道吉日,就在两个礼拜以后。

娶媳妇,家里不通知是不行的。李二丫听说要见公公婆婆了,紧张的够呛。把最舍不得穿的衣服都穿上了,但在张国忠看来还是偏土。

最惊愕的,还要数张国忠的父母了,老两口的下巴差点砸到脚面上,心想这小王八羔子上次回家还跟个没事人似的,才隔了一个月怎么就领回个定了亲的媳妇来,这也忒快了吧,他们可不知道,这俩人两情相悦都快两年了。

惊愕归惊愕,高兴还是占了大半的,家里成份不是很好,没有党员,老爷子还是叛徒,儿子随便能找个对象就心满意足了,更何况眼前这个大闺女个子又高,长的也不赖。

张国忠的爹妈给了张国忠200多块钱让他结婚用,钱里一块五块都有,估计这是家里的全部家当了,这下把个张国忠感动的都快哭出来了,家里这么困难,还能给自己凑出200块结婚,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开始不想要的,但后来想到自己也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光棍,连买被褥的钱都不够,总不能去姑娘家倒插门吧?也就勉强要了150。而张国忠的弟弟张国义听说哥哥要结婚,也把哥哥拉到一边,非说要给哥哥个贺礼。

别看是一个娘胎出来的,张国义和哥哥张国忠完全是两种人,张国忠是个好学生,心里有志向,有点胸怀天下的意思,但张国义就是个混混,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就是流氓头,天天打架斗殴,到哥哥中专上班,更是显示出了自己在武斗、外交与领导方面的天赋,很快便成了革委会武斗力量的重要成员,并以意想不到的速度联络了其他好几个学校的红卫兵组成了势不可挡的所谓“联校革命纵队”,并掌握了这个跨校组织的大部分调动权,只要张国义一句话,数百人的队伍没准就去拆谁家房子了。最夸张的是,这个跨校组织还得到了各校革委会的默许,甚至主动要求这个所谓的“联校革命纵队”去对付势力比较大的保皇派。(文革时,造反派是褒义词,造反是忠于**的表现,而保皇派是贬义,意思是保护一些错误的思想或保卫认识有问题的人,那时革命思想并不是很统一,两拨人意见有分歧,如果辩论无法解决的话,便很有可能演变成武斗甚至械斗,双方互称对方为保皇派,所以,所谓造反派和保皇派并非是一群固定的人,自称造反派的人,在有意见分歧的对手嘴里,就是保皇派。)目前,张国义正在想折替爷爷平反,这在当时是不可思议的事,但更离谱的,张国义的想法竟然得到了校革委会的支持,开始公开带着大队人马到处搜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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